今年上半年,全国多地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。在数量庞大的进口货物中,如何精准高效识别不符合中国环保要求的各类有害物品、阻止“洋垃圾”入境?多地海关查获禁止进境废物——把“洋垃圾”封堵在国门之外。
“洋垃圾”主要是指其他几个国家或地区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、回收使用价值较低的废弃物,包括未经处理的生物制品、生活垃圾、医疗废弃物、各种工业废液废渣、部分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或零配件等。尽管部分物品有一定的再使用价值,但因不符合环保标准,且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的重金属、有机化学品等,过度消耗能源或对环境造成污染,最终得不偿失。
“洋垃圾”就是“环境杀手”“生态杀手”。据了解,“洋垃圾”往往被转手卖给无环保资质企业,在工艺流程中难免缺乏必要的防污设施,这会威胁工人健康,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污染,而由“洋垃圾”加工而成的制品流入市场,对消费的人的身体健康也会构成威胁。
“洋垃圾”选择我国作为输入国,本身就违反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89年通过的《巴塞尔公约》。《巴塞尔公约》精确指出: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毒废弃物。阻击“洋垃圾”于国门之外,也符合国际公约。
我国受到“洋垃圾”之害已久。据了解,从2017到2020年,经过4年的努力,中国如期实现了在2020年底固态废料进口清零的目标。“洋垃圾”清零,这是我国生态环境整改治理取得的一大成果,值得称赞,但还需巩固成果。正如有关人员指出,要防范一些不法企业与个人通过伪报、“影子商品”“蚂蚁搬家”“偷梁换柱”等隐蔽方式走私“洋垃圾”。禁止进口“洋垃圾”,要防范关了“正门”,却漏了“偏门”,让“洋垃圾”有机可乘、继续肆虐。
走私“洋垃圾”能轻松的获得暴利,让走私者铤而走险。而惩治“洋垃圾”走私牵涉的部门较多,“洋垃圾”走私链往往点多线长,还可能跨省区,对其实行有效打击较难,这些都增加了禁止进口“洋垃圾”的监管难度。目前,我国各地海关加大对重点领域检查力度,精准识别并及时封堵“洋垃圾”,比如用智能图像分析系统、创新应用前沿技术,等等,有效防范了“洋垃圾”入境。今年前7个月,上海海关退运“洋垃圾”超1326吨;近日,天津东疆海关监督退运了22个集装箱液态“洋垃圾”,共计483吨。
要严防“洋垃圾”走私和变相进口,需提高“洋垃圾”走私的违法成本,形成严防、严打的态势,各有关部门之间也要形成执法沟通与共享机制,加强执法联动,见招拆招,针对“洋垃圾”走私呈现的新特点,对走私“洋垃圾”进行全链条打击。
前些年,被国外弃若敝履的“洋垃圾”反倒被国内一些地方视如珍宝,这与当时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,无视环境治理有很大关系。近年来,环境治理慢慢的受到我国政府及公众的重视,也取得了较好成效,“洋垃圾”不再受欢迎。进口“洋垃圾”被清零,这正是我们国家的经济转向高水平发展的一个力证。同时,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,再接再厉,筑牢防线,让“洋垃圾”无隙可乘。